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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设
示威和异议

大学社区的所有成员都应该能够通过语言和行动表达自己的观点,并通过语言和行动表达他们对他人观点和意见的反对. 自由探究和自由表达, 包括公开表达异议的权利, 是实现学术共同体目标不可或缺的吗.

为了维护这些权利, 大学社区的所有成员都有责任在不干涉他人权利和不担心暴力的情况下行使这些权利, 伤害或干扰. 只有在不不合理地干扰其他受保护的自由的情况下,抗议自由才受到保护. 由个人或团体实施的强制活动, 要么压制合法的异议,要么表达异议, 是否会威胁到学术界的开放性,并将其作为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来处理.

不禁止有秩序、和平的校园示威, 除非他们妨碍了大学的合法运作. 为维护校园及学校其他财产的公共秩序,特制定下列规章制度.

注意:示威活动只能在黑豹广场举行.

  1. 任何违反联邦法律的行为, 州或地方法律, 如果是在校外实施的, 禁止进入校园或其他大学财产.
  2. 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士不得干扰大学建筑物的合理自由进出和正常使用, 教室或其他大学场所.
  3. 任何未经授权的人不得干涉任何个人或团体的行动自由或言论自由.
  4. 当演说者成为抗议或争论的对象时, 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士不得携带任何标志或其他示范障碍进入即将举行演讲的建筑物.
  5. 每个参加讲座的人, 演讲, 讨论或公共活动应以合理礼貌的方式对待所有参与者. 社会和政治抗议行为不应违反对实现教育目的至关重要的文明标准.
  6. 任何未经授权的人不得扰乱或干扰上课, 教育活动或任何由大学官员或官员赞助的活动, 教师组或学生组, 任何人或示威均不得干涉主要听众听取意见和被听取意见的权利.
  7. 未经授权的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 身体骚扰或身体阻碍.
  8. 任何人或多人不得使用可能挑起或鼓励身体暴力的语言或行为.
  9. 任何人或多人不得使用, 在公共场合, 不合理的辱骂或淫秽的语言或手势.
  10. 未经适当授权,任何人不得占用任何大学建筑物或处所.
  11. 任何人或多人不得检查, 扰乱或毁坏大学记录, 未经被授权处理该记录的人的许可.

程序

任何赞助示威活动的个人或团体必须在活动前与学生教务处或指定人员会面,以了解政策的解释, 批准的地点(豹广场)和时间, 以及示威和异议的完整程序.

应学生主任或指定人员的要求, 从事示威的人, 在校园或学校内为教育目的而举行的会议或其他场合, 或者在其他学校财产上, 须以教务长或指定人员满意的方式表明自己的身份. 在学术团体中,只有和平示威才是合适的.

维护大学社会所有成员的利益, 要求那些计划示威的人尽可能早地提前通知学生教务处任何计划的示威, 其建议的地点和拟抗议的对象或其他目的. 在任何演示中, 会议或其他场合, 是否遵守规定,由教务处或其指定人员现场判断.

作出这种判断的责任完全由学生处主任或其指定人员负责.  必须强调的是,示威者不应对条例是否得到遵守作出判断, 示威反对观众的人, 与教务处或指定人员的明确判断相矛盾的, 除了这些人的风险. 如果学生教务长或指定人员在示威现场, 会议或其他集会, 确定违反了一条或多条规则, 他或她将要求参与者修改他们的行为以遵守规定, 简要和非正式地说明违反规定的性质和要求采取的纠正措施. 所有参赛者和观众必须立即遵守, 充分配合教务处或指定人员的要求.

任何参加者或观众是否不遵守教务长或指定人员的要求, 不得搬离校园或其他学校财产, 对于学生来说, 将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之后, if, 由学生主任或其指定人员判断, 显然,目前存在人员或财产受伤的危险,或者威胁要破坏大学的运作, 学生事务主任或指定人员应寻求保安部的协助, 法院或其他民事当局维持或恢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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